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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1-05 10:11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2022-01-13
宽城满族自治县2021年公开选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加强党管人才,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按照《关于事业单位实施“名校英才入冀”计划的通知》(冀人社字〔2016〕166号)、《承德市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承人社〔2014〕23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要求,结合我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一批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岗位及数量
共9个岗位计划选聘10人(其中教育系统选聘5人)。具体选聘岗位、选聘人数、选聘条件等详情见《宽城满族自治县2021年公开选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
三、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对象
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85年12月29日至2003年12月28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区间计算按此类推),岗位条件有具体年龄要求的从其要求;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符合选聘岗位条件的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高校毕业生条件为: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选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宽城满族自治县2021年公开选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凡涉及到年龄、工作时间以及学历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选聘《公告》发布之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统招普通类在读研究生;
3.承德市范围内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选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在宽城满族自治县政府网发布《选聘公告》及有关信息。
(一)报名
报名网址: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hbkc.gov.cn);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30日8:30至2022年1月13日17:00.
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选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承诺书》,按照规定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在入闱面试人员证件审核时,凡发现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面试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号及真实姓名等信息注册,注册成功后登录报名程序,预选报考岗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并上传符合要求的电子免冠证件照片,确认无误后再提交审核。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通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修改重新提交时间截止到2022年1月13日12:00);“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完成报名。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打印《面试通知单》时间、面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并牢记登录密码,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需携带报名表、本人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凡发现网上填报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立即取消面试资格,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通过资格审查的进入面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登录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hbkc.gov.cn)打印《面试通知单》,具体打印时间见面试公告。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组别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方法及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与岗位匹配度等内容。面试时间10分钟。
3.面试有关要求。每组考生在入闱后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及有关信息,如果出现考生现场报出自己姓名或其他与个人相关的信息即取消该考生面试资格。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和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违反规定的,取消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考官抽签确定面试组别。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为确保选聘质量,设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低于70分者为不合格,不进入下一选聘环节。
5.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6.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末位出现成绩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烈士子女或配偶;大学生退役士兵;本人户籍为宽城县的;配偶户籍为宽城县的;父母户籍为宽城县的;学历(学位)较高者(如果学历、学位相同,按照“985”院校、“211”院校、一本、二本、三本、海外留学生的顺序录取);具有宽城县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
如果以上项目均相同,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四)体检
组织参加体检人员到指定地点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有行业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考生或主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其选聘资格,分岗位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审核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资料。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选聘条件,确认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对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选聘人选在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hbkc.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举报违规违纪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对考察不符合要求或公示期间被举报查实的考生以及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其选聘资格,将根据本岗位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六)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统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经审批后,拟聘用人员要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报到,用人单位必须同新聘人员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为新聘人员办理入职、工资等相关手续。被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其中从各类学校应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中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3.被聘用人员需签订5年以上工作协议,在宽城满族自治县最低工作年限为5年。期间,不得通过考录、调动、公选、遴选、借调等方式离宽工作,提前终止协议、离开宽城的,按违约认定。
五、引才政策
一是经济待遇方面,对通过选聘方式来宽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及北大清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次性给予20万元安家费;国家42所“双一流”重点院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一流学科专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QS排名前100名的国外院校全日制硕士毕业生一次性给予8万元安家费。二是住房保障方面,需在宽城居住的,由县人才办协调提供免费使用的保障性人才公寓一套,保障期限为5年。有住房租赁意愿需求的给予1000元/月的住房补贴,补贴保障期限为5年。对于以上“使用人才公寓”和“享受住房补贴”两项政策,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只能选择一项,不能同时享受。其他方面,选聘人员还享受健康、文化、住房、交通、落户、人力资源等多项专属服务。引进人才在宽工作满5年且不离宽的(签订聘用合同时注明),给予一次性工作奖励5万元,在宽工作满10年且不离宽的,给予一次性工作奖励10万元(签订聘用合同时注明)。
以上优惠政策,仅适用于此次选聘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
六、相关事项
1.请考生务必关注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hbkc.gov.cn),此次选聘所有通知公告均通过该网站发布。如无特殊情况,不再电话通知。
2.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网上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凡涉及到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选聘《公告》发布之日。
4.本次公开选聘疫情防控工作按国家和省、市关于疫情防控要求执行,遇有突发问题要及时向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
七、附则
本方案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因工作需要,经领导小组批准,有权对相关选聘环节的起止时间安排适当调整。